市局再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发布时间:2017/11/21 9:30:56 来源:admin
11月17日,从全国精神文明单位表彰大会传来喜讯,市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市局2005年荣获首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后,时隔12年再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推动文明创建与税收工作的融合与深化。通过开设“道德讲堂”、建设“主题庭院”、组织“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系列活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关爱留守儿童?圆梦微心愿”“党员干部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贫困家庭”等活动,将道德理念内化为群体共识和具体行动,持续优化干部作风,确保税收收入良性增长,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税收改革稳步推行,为民服务不断优化,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展现了地税发展的新气象、新作为、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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