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16条政策措施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原标题:湖南出台16条政策措施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长沙晚报5月3日讯 省政府日前印发《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外贸做强做大、支持招大引强、支持湘企“走出去”、推进国际物流整体优化、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强化金融财政支撑等6大方面出台16条政策措施,促进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
重点扶持重大战略性龙头项目落地湖南
《通知》指出,支持市州、县市区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具有创新性、可操作的优惠政策,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等战略投资者,突出招引项目投资额大、资本有机构成高、转型升级带动力强的工业制造业项目、高科技项目、总部项目、外向型项目和产业链招商、“抱团入湘”项目,促进实体经济向产业链中高端跃升。
对落地湖南的重大战略性龙头项目及重大并购重组、重大军民融合等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综合施策、重点扶持。对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新兴优势企业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项目给予奖励。
联盟抱团走出去,最高奖励400万元
《通知》支持“一带一路”重大项目。支持联盟抱团走出去,支持有序开展重点领域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湖南企业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实施的5亿元以上国家鼓励类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以及湖南工程企业完成营业额10亿元以上海外总承包项目或20亿元以上分包项目且带动我省产品出口的,根据相关情况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对经东道国政府正式批复认可、湖南企业主导建设或运营、带动湖南实体经济发展效果明显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定为省级境外园区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对经商务部、财政部考核认定为国家级境外园区的,一次性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市州开行国际全货机航线,或获3年支持
《通知》明确,支持国际航空货运突破。对具备条件的市州开行国际全货机航线,采取“定期补助、逐年退坡”的原则进行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逐年按不超过行业平均运营成本的50%、40%、30%予以补贴。
《通知》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自主发展跨境电商,支持跨境电商集聚园区扩大业务规模,对跨境电商综合成本给予适当补贴。支持长沙市积极争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试点,支持海关、国税、外汇等部门的跨境电商通关管理系统建设。
同时,支持跨境电商支撑服务和孵化体系建设,对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服务数量在100家以上、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长沙晚报 记者 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