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8〕17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全省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全省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全省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非治违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行为,彻底排查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类隐患,压减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全省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要集中力量围绕重点地区、重点矿区、重要矿种集中打击整治当前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
1.严厉打击煤矿超深越界开采行为;
2.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
3.严厉打击持过期勘查、采矿许可证勘查、开采行为;
4.严厉打击开采矿种与许可矿种不相符合行为;
5.严厉打击以采代探违法开采行为;
6.严厉打击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被暂扣擅自组织开采、勘查行为;
三、工作安排
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自2018年1月29日开始,到2018年4月30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检阶段(1月29日—4月20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对辖区内的重点矿山、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检查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委会报告。
(二)严格执法,督促检查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省厅将采取抽查和各市州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地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方先知厅长任组长,颜学毛、尹学朗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安委会成员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成立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相关机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分工,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形成保护国土资源社会共识,利用典型案件素材开展好警示教育,营造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良好氛围。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省厅负责对市县两级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县两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要和本级政府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同步部署,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联合安监、公安、电力等执法部门,共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将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内容通知到所辖区域内的每一个矿业权人和相关企业,督促矿业权人和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是加密检查巡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力度,制订工作计划,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所要加强与县乡政府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报告和制止作用。同时把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和全省矿山超深越界监督测量三年行动、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从严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打非治违工作组织不力、执法不严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省厅矿产执法处。(联系人:罗昌武,电话:0731-89991120;邮箱106646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