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贸流通领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3/30 15:57:49 来源:admin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2018]7号)要求,现制定我省商贸流通领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为抓手,通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87号,以下简称《主体责任规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围绕“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会展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规范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并与责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配套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或措施,保证岗位责任制可执行、能落实、必考核、要奖惩。企业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考核奖惩措施在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并适时公示考核结果与应用情况。
(二)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度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安委会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交办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类安全会议的召开,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制定措施,监督落实,并做好记录。
(三)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建立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并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督促商贸流通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事故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施登记管理,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达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管理。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
(四)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五)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严格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并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资格。
(六)规范落实安全风险应急管控制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以及分类梳理、评估定级、登记建档、分级管控、公告警示、监测预警等制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七)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健全完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提升和科技创新,加快安全技术改造,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
(八)规范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依法依规建立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的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商贸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辅导、巡回宣讲、“一月一警示”等形式,组织商贸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主体责任规定》。
(二)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管。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向企业延伸;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一单四制”工作规范化、有形化、常态化。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整改规范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级商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家企业。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要求和责任体系,认真查找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督促落实阶段(7月1日—11月30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明察暗访、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依法处罚到位。
(三)总结完善(12月1日—31日)。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省商务厅将适时对各市州、各有关单位开展督导。12月18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时报省商务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2018“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检查督导。要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的意识和能力。要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意见。要宣传一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例、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案例作为反面典型;同时,及时总结、树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样板,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升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及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等挂钩。要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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