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28号)部署,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工作要求,2018年工信部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贯标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我省境内注册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三)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四)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省内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贯标试点企业由各市州经信委推荐,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可直接向我委申报。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二)2014-2017年期间已确定为国家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三)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三、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经信委于2018年5月6日前将试点企业推荐文件和推荐表(格式见附件1)、试点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两化融合推进和系统信息安全处 单华
联系电话:0731-88955549(兼传真)
邮 箱:hnjxwlhrhc@163.com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 编:410004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